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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廠定義與管理標準

工廠是指有固定場所從事物品製造或加工,並且廠房達到一定面積或生產設備達到一定電力容量、熱能的場所。從事物品製造、加工的範圍、面積及電力容量、熱能的標準,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。不符合上述標準但仍有固定場所從事物品製造或加工的業者,也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許可或登記。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後,這些工廠將依照本法進行管理。

 

建築物用途分類:C類工廠

 

建築物用途為工廠的歸屬在建築物類別中的C類,C類又細分為C1組別與C2組別。以下是對C1工廠和C2工廠的詳細解說:

 

C1工廠

C1工廠定義: C1工廠是供儲存、包裝、製造、檢驗、研發、組裝及修理工業物品且具公害的場所。

C1工廠使用項目

  1. 變電所、飛機庫、汽車修理場(車輛修理場所、修車廠、修理場、車輛修配保管場、汽車站房)。
  2. 特殊工作場、工場、工廠(使用動力超過15匹馬力或電熱超過60千瓦的作業廠房)、自來水廠、屠(電)宰場、發電場、施工機料及廢料堆置或處理場、廢棄物處理場、污水(水肥)處理貯存場。

 

C2工廠

C2工廠定義: C2工廠是供儲存、包裝、製造、檢驗、研發、組裝及修理一般物品的場所。

C2工廠使用項目

  1. 倉庫(倉儲場)、洗車場、汽車商場(出租汽車、計程車營業站)、書庫、貨物輸配所、電信機器室(電信機房)、電視(電影、廣播電台)的攝影場(攝影棚、播送室)、實驗室。
  2. 一般工場、工作場、工廠(使用動力未超過15匹馬力且電熱未超過60千瓦的作業廠房)。

 

小結

總結來說,C1工廠和C2工廠的主要區別在於其用途和規模。C1工廠多用於具公害的工業物品,並且通常涉及較高的動力和電熱需求;而C2工廠則用於一般物品,動力和電熱需求較低。了解這些分類有助於更好地遵循相關法規和標準,確保工廠的合規運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