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都市計畫內,工業區土地依照不同的產業需求與環境保護標準,主要分為四大類:甲種工業區、乙種工業區、零星工業區與特種工業區。每一種類的工業區均有其特定的使用限制及適合的產業類型。以下詳細介紹各類工業區的功能及限制
甲種工業區
適合產業:
主要提供輕工業及無公共危險的重工業使用。不得設置以下危險性工業:
- 煉油工業
- 放射性工業
- 易爆物製造儲存業
- 液化石油氣製造分裝業
乙種工業區
適合產業:
乙種工業區的設置以輕微公害的工廠及相關設施為主。以下危險性工業不得設置:
- 火藥及爆炸性物質製造業
- 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業(部分例外)
- 有害化學物品製造者
此區域允許設置部分經過審核的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,如氧氣、氮氣、氬氣等的生產與倉儲。
零星工業區
適合產業:
此類區域專為原已存在且無污染性的合法工廠所劃定,適合無污染性工業及與該工業相關的設施。工廠排放的廢水、廢氣及噪音需符合相關標準,並禁止以下危險性工業:
- 煤氣及易燃性液體製造業
- 劇毒性工業
- 放射性工業
- 易爆物製造儲存業
- 重化學品製造業
特種工業區
適合產業:
此區域主要供特種工業及公共服務設施使用,並需經縣(市)政府審查核准。可設置的公共服務設施包括:
- 變電所及輸電線路
- 電信設施
- 自來水設施
- 天然氣加壓站
-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(不含沼氣)